大连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章 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城市照明设施,是指设置在道路、住宅区、广场、公园、游园和绿地等处的照明设施。包括路灯和景观灯灯具、线路、灯杆、变压器、变电亭、电缆井和城市照明标志等。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