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由市、区(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