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城市管理行政违法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查处。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违法案件应当组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查处。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