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