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智慧城市,是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产业发展数字化、社会治理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的新型城市模式。

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