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已修改20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从事实行行政许可之外道路运输的,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