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防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四十条已修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接到火警或者上级命令后,应当立即赶赴火场,疏散、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30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