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文条例/第三章 监测与预报第十二条有效水文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对水文信息进行实时遥测、传送和处理,提高水情测报速度和预报精度。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