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十条已废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划执行。不符合规划或者未经规划的水能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需要调整时,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重新备案。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