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施工现场、煤泥场车辆出入口内侧,应当铺设长度不少于15米、宽度不小于出口的硬质路面,并在出口处设置清洗车辆的设施以及相应的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设清扫保洁人员,确保净车出场。出入口临街的,硬质路面应当与道路相连接。施工现场发生的上述费用列入施工预算,煤泥场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