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动员全民参与,强化社会公共卫生意识,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社会卫生活动。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4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