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二十八条有效养老机构应当与收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签订的养老服务协议向收住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