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第六章 学校教育与教学第三十八条有效自治县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健全德育工作机制,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公德、传统美德、民族团结、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健康的人格。自治县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加强劳动教育和实用技术教育,重视学校的体育卫生和美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