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第五章 教师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县应当足额配备教师,根据小规模学校、特殊教育、双语教育、实验示范教学等需要,科学核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任何机关、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学校教师编制。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