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应当建立政府领导、行业联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继续教育工作机制。建立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基地,鼓励在职学习培训,共享各行业部门学习资源。开展社区教育,发展老年教育,建立终身学习体系。

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