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举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构建覆盖县、乡(镇)两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需求办好村级幼儿园。

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