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实施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业主公约,引导文明行为,劝阻不文明行为,宣传文明先进典型。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