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信用信息的归集、存储和使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