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市政公用设施以外的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可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