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保障公共安全,美化城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