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开发有关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责任险;鼓励和支持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