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农村垃圾管理条例丹东市农村垃圾管理条例有效地方法规地方法规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年4月20日施行日期2020年5月1日条文数无条文结构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2019年12月31日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0年3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