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第八条有效企业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循诚信原则,承担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劳动用工、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社会融资等方面强化信用自律,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信用管理和风险防控。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