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对企业信用促进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