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各级国家机关实施财政性资金和项目支持,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信用较好的企业。限制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