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