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要权益或者需要做必要的实施准备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从公布到施行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0日。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4月9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