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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章 强制措施/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七条

有效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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