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第四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五百二十九条有效人民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人民检察院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开庭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五百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