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条

有效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其他资料。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