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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六条

有效

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办案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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