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四百五十九条有效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办理、分别起诉。不宜分案处理的,应当对未成年人采取隐私保护、快速办理等特殊保护措施。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四百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