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第四百一十二条有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证据合法性以外的其他程序事实存在争议的,公诉人应当出示、宣读有关诉讼文书、侦查或者审查起诉活动笔录。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四百一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