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第九节 不起诉第三百七十八条有效对于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三百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