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第九节 不起诉第三百七十一条有效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以及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三百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