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第八节 起诉第三百六十一条有效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补充移送材料,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移送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以内补送。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三百六十条回到全文第三百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