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第六节 核准追诉第三百二十条有效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的,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三百一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