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第四节 审查决定逮捕第二百九十八条有效对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的,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移交负责侦查的部门,并可以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由负责侦查的部门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可以协助执行。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二百九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