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章 侦查/第七节 鉴定第二百二十条有效对于鉴定意见,检察人员应当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二百一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