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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章 侦查/第六节 调取、查封、扣押、查询、冻结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有效

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冻结,并通知财产所有人。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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