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