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章 案件受理第一百六十条有效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移送审查逮捕、移送起诉的,按照本规则第一百五十六条至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第一百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