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章 强制措施/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有效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2月30日

第一百零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三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