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社会民生事业第四十八条有效自治机关发展藏医药事业,培养藏医药人才,扶持藏医药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