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四章 生态环境第二十六条有效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划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等各类环境功能区,明确各类环境功能区的管理目标和要求。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3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