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生态经济第十八条有效本市根据环境承载力调整经济结构,节约集约使用能源、水和土地,重点发展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海洋经济和生态农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3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