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11月22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