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城市生态绿心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生态绿心(以下简称绿心),是指位于莆田市主城区中部的南北洋平原核心区域,具体范围由绿心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绿心规划)确定。

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