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市园林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心古树名木资源进行调查、鉴定、定级,按照规定程序报请确认和备案,并确定编号,设置保护标志,建立管护责任制度。鼓励和支持以自愿捐资的方式对绿心古树名木进行认养,具体办法由市园林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