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园林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心古树名木资源进行调查、鉴定、定级,按照规定程序报请确认和备案,并确定编号,设置保护标志,建立管护责任制度。

鼓励和支持以自愿捐资的方式对绿心古树名木进行认养,具体办法由市园林主管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