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其他违反建筑垃圾管理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